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马龙县地处云南省东部,居昆明市与曲靖市麒麟区之间,位于东经103°16′~103°45′、北纬25°08′~25°37′之间。东西跨距47.25公里,南北跨度44.5公里。全县总面积1614.149平方公里,境内山峦起伏,河流纵横,地势东南高峻,中部隆起向西北倾斜呈阶梯形下降,平均海拔2000米,最高海拔2493米,最低海拔1772米.全县辖五镇四乡(通泉镇、纳章镇、王家庄镇、马过河镇、旧县镇、马鸣乡、月望乡、大庄乡、张安屯乡)共3个社区、64个村民委员会(其中有3个民族村委会)及431个自然村、521个村民小组。2005年,全县总户数50271户,其中农村户数44000户,总人口194665人。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21340人,占11.0%;少数民族人口14937人,占7.7%(其中彝族7596人、苗族3915人、回族3187人)。气候属低纬高原季风型气候,冬春干旱,夏秋湿润,季节干湿分明,雨量充沛,夏无酷暑,冬无严寒,适应种植各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。据实测资料记载,年平均日照1985小时以上,年平均降雨量1032毫米,县城年均气温13.4℃,年无霜期241天。风向多西南风,年均风速4.3米/秒。